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北京基督教青年会。英文译名:Young Men′s Christian Association of Beijing
,缩写: YMCA或 YMCA OF BEIJING。
第二条 本会是由社会各界具有社会服务意愿的人士自愿联合发起成立的具有基督教性质的国际化社会服务团体,是经北京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
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在政府主管部门的具体领导下,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本基督精神团结广大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联合社会各界人士,促进德、智、体、群四育的均衡发展,培养高尚健全的人格;热爱祖国,服务社会,造福人群,积极为创建和谐社会而努力;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发挥桥梁和纽带的作用,促进信教群众更好的融入社会,让社会了解信教群众; 坚持民主集中原则,走民主自律、自我发展、自成实体的道路,坚持基督教“三自”爱国的原则,开展国际友好交往,为促进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作出贡献。
第四条 本会会训:非以役人,乃役于人。
第五条 本会会徽分全徽和简徽,本会正式会徽采用简徽。简徽为红色等边三角形,中间设蓝色横杠,横杠上写有白色的英文大写字母“YMCA”,象征德、智、体、群四育的均衡发展。具体规格尺寸以北京基督教青年会会徽制作使用规范为准。
第六条 本会接受北京市宗教事务局、北京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依法开展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第七条 本会任务:传播科学知识,举办文化及职业教育、开展体育娱乐活动,促进国际民间的友好往来。
第八条 本会会所设在北京市东城区东单北大街3号。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九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开展德、智、体、群四育工作;
(二)对外友好交流;
(三)兴办社会公益事业;
(四)开展自养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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